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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敦西敏区,皇家阿尔伯特音乐厅内,各色人种,座无虚席。
这是华人音乐家张宥然的个人独奏专场。
静谧的漆黑中,一束暖黄的灯光映在中央,照着一位相貌英俊的男子。
随着他手指的流动,安详而沉稳的音乐缓缓响起,宛如天籁。
最后一声音符落下许久,却还余音绕梁,让人沉浸。
我在舞台边,突然大叫了一声:“张宥然——”
此时掌声如潮响起,可我知道他听见了。
我看见台上的他笑容明显顿了顿,在观众席中搜寻这个声音的来源。
我绕过安保人员,窜上了台。
他看见了我,神色有惊喜,又有不置信,呆滞地看了我许久,仿佛旁人都不存在,这才确认一般地唤着我:“……你还活着?”
全场哗然。
我快步向他走去,笑着答:“对,我还活着。”
工作人员要来拦我,都被他的手势阻止了。
他像恍然想起了什么,眸光闪烁,对着现场说:“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,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个人。”
这声音沉静而磁性,现场陡然安静。
我看见他微笑转头,眸光温暖地看着我,向我伸出了手。
我也微笑,手覆上去。
另一只手,在衣服里面缓缓摸着刀。
听见他继续说:“她同我度过千山万水,艰难险阻,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她了。
没想到……”
我闭上眼睛,握住刀柄,不假思索。
情到深处,他的声音愈发不稳,“没想到,有生之年,还能再见。”
“她是我,此生最爱……”
句尾未落,我手起刀落。
“嗤——”
声音通过话筒传出去,被无限放大,更加凄厉。
刀刃入肉,血流如注——
话筒落地。
我抬手,迅速又是一刀。
他死拧着伤口,双眼瞪大地看着我。
我的微笑一定是恐怖的,因为我再次抬起了手。
三刀。
四刀。
……
血流成河。
我咬牙切齿。
他怎么还没死?他怎么还没死?!
!
全场都被这个场面惊住。
就在我还要捅的时候,安保终于冲上来,制服了我。
我面带微笑,束手就擒。
他已经人事不省,手却还死攥着我的手。
有观众冲上来,抬手就给了我一巴掌,撕扯着,哭喊着,飙着我听不懂的英文。
我只是笑,笑得满脸泪花。
对,我就是疯子。
我疯了,才会爱上他。
我疯了,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心放在他的脚下,任他践踏。
我疯了,才宁愿自己挫骨扬灰,也要护他和他的情人周全。
我就是疯了。
我被遣送回国,再次被送进精神病强制治疗中心。
张宥然来看我。
他比起音乐会那天消瘦了许多,没有化妆的脸显得苍白而没有精神,嘴唇发着病态的白,眼眶下浓浓的黑眼圈,一张脸全靠着分明的五官撑出些英俊帅气来。
他说:“菀之,这些年,你过的好吗?”
我摇头:“精神病院里,每天都要吃大把大把的药,苦得要死,还让人犯恶心。
每天还要打针,打得我整晚整晚睡不着。”
他像晴天霹雳一般,不动了,话也说不出来。
我说:“好在有恨你的心思存着,要不然我早就去死了。”
他低下头,又抬起头,眼眶红如血,嘴唇颤抖,半天,才漏出一句话:“你、你就那么恨我吗?”
我点点头。
恨。
恨之入骨。
他攥住了胸口的衬衣,仿佛喘不过气来,张嘴,又张嘴,才发出声音来。
他说:“对不起……”
这轻轻的三个字,仿佛让我这些年的苦楚都消弭了。
恨之切,不过因为爱之深。
张宥然,你不过仰仗着,我爱你,才会这么肆无忌惮。
当天晚上,趁着值班护士打瞌睡,我爬上了天台。
看着天台下面的车水马龙,我想了许多许多事,想起了过去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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