卖鸟的老板说,这鸟最喜欢桃花,又经过专业训练。如果鸟丢了,就把它最喜欢和最熟悉的东西放在窗台上,吹这只骨笛,他就会回来了。顾时照着他说的,将香囊,敞口放在了窗台上。推开窗,便开始了漫长,又刺耳的吹奏。终于,在天色渐晚的黄昏,那只吃大了肚子的雀鸟,懒洋洋的飞回了,顾时房间里,凌射为他布置的的温馨巢穴。连看都没看一眼顾时给他准备的桃花酥。顾时喜出望外,一回来,就把准备好的小竹筒,绑在了小雀鸟的脚上。“去吧!替我把信送给他,我知道你一定能找到他。”金丝雀确实能找到凌射,可他真正的主人,是迟胜。因此,接下来的一个月,所有的信,都送到了迟胜那里。迟胜看完,冷哼一声,直接烧掉了顾时对凌射的欠意,连纸灰都不曾留下一点。直到那天,大病初愈的凌射推开窗,小金丝寻着熟悉的气味,落错了窗台,凌射才无意间收到了顾时的学堂凌射手腕上的发绳晃动,发出了声声脆响。顾时好像受到了什么感召一样,下意识抬头,却只看到顶楼窗缝后,一闪而过的黑影。应该是他思念成疾,看错人了吧!凌射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地方?顾时这样想。但,凌射,确实在这里。他躲在窗后,朝阳的微光,透过窗缝,将他的身影拉的老长。这四面遮光的房间,仿佛要拖着他的影子,将他再次拉进深渊。形单影只的少年,一个人在黑暗里挣扎惯了,第一次萌生了不想再一个人,面对这些的念头。人总是这样,没得到过温暖前,觉得自己刀枪不入,一旦尝试过,就不再坚不可摧。他想,再给顾时一次机会,最后一次机会。迟胜推门进来,看见窗台上落着的小金丝,和他脚上空了的小竹筒,脸色霎时一变。“什么事?”迟胜刚想假装自己没来过,悄悄退出去,却被凌射一句话,定在了原地。“没,没事!就,随便看看。”迟胜对这个表兄,又爱又怕,爱他是因为他跟自己同病相怜。他们的亲人对他们,除了利用,没有半分关爱。所以他想抱团取暖。怕的是,凌射这种人招惹不得,尤其是动了属于他的东西,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。迟胜边说,边把步子悄无声息的往外挪,谁知那只该死的鸟,在这关键时刻,好死不死的飞到了他的肩头。在他耳边蹭个没完。“这鸟,你的?”凌射周身气压骤然降低,声音冷的,让迟胜不自觉的,滚动了一下喉结。“啊!之前是我的,后来玩腻了,卖了!”迟胜不敢直视凌射的眼睛,说完这话,就把肩头的傻鸟揪下来。丢出了窗口。“拿来!”凌射瞪着迟胜,把手伸到了他面前。“啥?”迟胜装傻。敏锐如他,怎么可能不知道凌射要的,是顾时这么长时间写给凌射的信。凌射没说话,手依旧伸在迟胜面前,一动不动的盯着他,眼中的火焰,仿佛随时都能将迟胜,化为灰烬。“没了,看完就烧了。”凌射听了他的话,深深蹙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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