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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听,在布莱梅的那次相遇,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你。
你和我不一样,你有心,火热又干净。
你喜欢笑,笑的时候是真心实意地瞧着我,可你不知道,你的笑,有时候会让我的卑微悄悄钻进了骨子里。
我喜欢上你,这句话足够我掉一百个脑袋,我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喜欢上你的危险性,可就是这份危险隐藏了致命的吸引力,你知道我这样的人,冒险比平淡要来得重要的多。
与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,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段;我原本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无谓地走下去,直到那天我坐上蔡先生的位置,你的眼神忽然将我狠狠地推开,那个时候,我才忽然间意识到,你已经将我从你的世界里隔离开来。
可是花听,你知道吗?在这样一个战乱不休的年代,我想和你在一起,保护你,就必须要有权,还有势,倘若没有这些,我拿什么去爱你?就凭这一颗火热赤诚的心?那不足以为你在乱世中建立一座坚实刚硬的堡垒。
我必须手握实权,否则够不上资格去爱你。
可当我拥有了这些,你却毅然而然地离开我。
起初我以为,你嫁给简亦,只是白家与简家在某种协议上的形式罢了,但我看到你的笑,眼睛里头充满了光;那种光,是甜蜜而温柔,是你这个傻丫头怎么都装不出,也演不来的模样;只因它曾为我短暂停留过,所以我知道,你是幸福,也是满足的。
有时候,我真的很想做回从前那个心如刀石的我,但是我遇见了你,心里的拉扯和痉挛明明白白地提醒着我,胸腔里是有东西在跳,它鲜红,火热,是你留给我的良心。
只是我不知道,有了良心,原来这样难过。
乱世之中,多少人被这个时代逼得不得不蒙着眼睛向前走,然而我知道,我欠蔡先生的,这一生都还不完。
有时候我在想,若死能了事,便是痛痛快快地一死了之,我一点都不畏惧死亡,可你却残忍地让我活了下来。
对于我来说,苟且地活,还不如痛快地死,但我为了你,为了能够再见你,我愿意等。
刚来香港那天,我遇见了阿双。
你不知道她在香港街头拔枪的姿势像极了你,我差点以为那就是你。
第二次与她相遇,是我的茶馆招工,她是众多应聘者中的其中一个,我便留了她在我身边。
说来也是自私到不行。
直到那次你来香港看我,我才深刻意识到,她终究不是你。
我多想和你过那种幸福无知、饮茶当酒的小日子,可我知道,这一切都不可能实现。
我想,简亦爱你的程度,丝毫不比我少,不然那****走后,我拼尽了全力拉他出火场,他也不会哭得那样撕心裂肺。
那晚我们各自离开,他去了北平,我回到香港,一直到中国解放,我才重新踏上了这片土地。
那个时候的上海已是全然一新的一番景象。
这里所有的帮派势力被逐步瓦解,上海码头的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只是除了简亦之外,我再也看不到其他熟悉的面孔。
我反复回想曾经你同我说过的那些话,虽然我不知道你所说的那个年代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,但我坚信,那里没有战争,没有鸦片,更没有错综复杂的帮派势力!
那个年代一定缤纷灿烂,才会让我遇见这样一个你,一个与30年代格格不入的你,一个与上海滩所有女人都不一样的你。
你在我的年代里,显得格外的鲜活而生动。
但你终究不属于这里,不属于简亦,更不属于我。
我选择在上海度过我的余生,不是因为我爱它,而是我想你在日后的上海,街头也好,茶楼也罢,都能够清晰感受到我的足迹,我生活过的痕迹。
想你记得我。
花听,此生短暂拥有过你,也何尝不是一件快乐事?
愿来生,我还能够遇见你。
(未完待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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